“趙緝司應當知曉,貴衙所犯逆黨一案,已遵聖上旨意,移交我大理寺查辦,嫌犯鐵尺關供詞指認,線索指向此院中逆黨同犯,本官特來將其擒拿歸案……”
言下之意:
鐵尺關這狗賊,將同一份情報賣了兩次,先後告知了馬閻和大理寺。
於是雙方循著相同的線索,撞在了一起。
趙都安“哦”了一聲,故作疑惑:
“所以?”
何寺丞面無表情:
“此案既已交由我大理寺審理,便不勞煩詔衙的弟兄了,還請趙緝司將人交給本官。”
誰特麼和你是弟兄……沈倦等人暗罵。
趙都安當然聽懂了,但他卻只是笑笑:
“凡事講究個先來後到,人是我的人先抓的,東西也是。貴寺來人,便要拿走,這不合規矩吧。”
何寺丞皺眉道:
“趙緝司是要違抗聖人之命?此案既歸我們,便當移交,談何先來後到?”
呵……可別給我扣大帽子……趙都安眯起眼睛,冷靜指出漏洞:
“何大人好大的一頂帽子,我詔衙時常從京城府衙,乃至刑部提走人犯,卻也都是先遞交公函,待雙方簽押蓋了大印,才和和氣氣動手。但卻從沒聽過說,移交犯人是靠搶的。”
猛聽上去,對方的話似乎合情合理。
但趙都安卻敏銳察覺不對勁。
官場上,除非是政敵,否則大多是一團和氣,不會平白無故得罪人。
何寺丞晚來一步,合理的手段,應是先任由人犯被沈倦押走。
扭回頭去開文書,遞送馬閻。
走個流程,而後再提人……
當然,也可以解釋為對方心急爭功,擔心東西落在詔衙手裡,被刮下一層皮。
也勉強能解釋對方動手搶奪的行為,但趙都安本能察覺不對。
對方會不知道沈倦是梨花堂的麼?
會不知道,自己的惡劣名聲麼?
這麼頭鐵,非要和自己硬鋼?
至於麼?
事出反常必有妖!
“趙緝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