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櫃子是李梅賣給自己的,誰又能證明不是李梅賣的?
王利民一聽這話也頭疼了,這事兒如果老劉這麼說就變成一個糊塗賬。
“老劉既然是李梅把櫃子賣給你的,有啥證據?”
“這要啥證據啊?
都是街坊鄰居的,這櫃子我花了兩塊錢買回來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這能有啥證據啊?難不成我到大街上買個板凳兒還得讓人家給我一個證據啊?”
老劉的底氣又足了,這事兒誰又能說自己錯了?
得意洋洋地對著江林說道,
“現在小年輕聽到了吧?
這櫃子是我的,你破壞了我家的鎖,你就得給我賠償。”
王利民扭頭對江林臉上帶了些許的歉意,他知道自己這些鄰居都是啥人,一個個都不是省油的燈。
而眼前這位新來的鄰居他倒是挺有好感,可是也知道面對這種情況真是有嘴說不清這種家長裡短很難提出證據。
基本上就是一筆糊塗賬。
“江林同志,這……”
“王公安,我手裡有證據,這個櫃子李梅賣給我了。”
這話一出猶如一道炸雷,把眼前的老劉炸的有點外焦裡嫩。
立刻無法置信的說道,
“不可能!
你是胡說八道,你有啥證據證明李梅賣給你了?”
江林卻不搭理老劉,直接從懷裡掏出了一份協議遞給了王利民,
“公安同志,您看一下。
這是我們在買房子的時候籤的購房合同,上面全部都說明這個房間裡所有的東西都有哪些。
我買這間房的時候,包括房間裡的所有傢俱以及所有的物品,包括儲物間,這上面都一一列明。
哪怕就是一個小板凳兒,這上面也標註了,哪怕是一個電燈泡,這上面也寫的清清楚楚。”
王利民接過來這份協議翻開一看。這份協議寫的可真夠詳細的,雖然是買房合同,但是能寫到這麼詳細的很少見。
翻到物品那一欄,果然看到了廚房裡的紅色木漆大櫥櫃一個。
還有蜂窩煤爐子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