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裡產生了同情,才會對自己釋放善意,可是自己不能因為這樣就賴上別人。
當今天拿到離婚證那一刻,覺得自己整個人輕鬆的時候,吳淑欣突然之間就釋然了。
她決定了!
決定直接去魔都。
江林那天跟自己說了魔都的那麼多好處。
雖然她覺得人生地不熟,去了會讓人覺得背井離鄉,可是自己在這座城市不也是從背井離鄉到今天站穩腳跟的嗎?
最苦最難的日子她又不是沒過過。
既然如此,去哪裡不是都一樣,既然這個年輕人說魔都那麼好,其實在別人眼中,魔都也是最時尚的一個地方。
最好的東西都是出自那裡,最時髦的東西也是從那裡流傳出來。
吳淑欣想要離開這裡徹底的擺脫這一切,反正無兒無女,這輩子自己註定孤苦一個人與其給別人當牛做馬。
那不如過自己的生活,現在還年輕,還能走出去。
吳淑欣那是真辦大事兒,說走就走,人家直接買了站票,上了火車就直奔魔都。
等到江林和陸雅竹去招待所找人的時候,才知道吳淑欣居然已經退房。
而且走的無影無蹤。
江林是真的後悔了,早知道當初他一定要守著吳淑欣。
乾媽現在走了,有沒有去魔都不知道,乾媽去哪兒了,自己也不知道。
本來想讓乾媽去魔都是因為他覺得他可以提供乾媽在政策上以及眼光上更精準的幫助,讓乾媽比上輩子更容易的站穩腳跟。
可是現在顯然一切都泡湯。
本來自己想報答乾媽,結果乾媽反而走了,想一想自己只是煽動了一下翅膀。
和乾媽之間好像又是天涯海角。
無論江林有多麼懊惱,可是這件事畢竟已經發展到這一步。
陸雅竹知道吳淑欣走了,心裡也有些後悔,知道吳淑欣不容易。
可是這麼一個人走了,誰能知道她去哪裡呀?
就在這節骨眼兒上,朱局長緊急把江林找到了經貿局。
在辦公室裡江林才知道,原來是法蘭克又帶著人回來了,準確的說,法蘭克這一次來是撕毀合同的。
也就是說因為他們合同雖然簽了,但是雙方之間目前還沒有進行到交付第一筆定金的時間。
本來是簽訂合同的,十天之內交付第一筆定金。
在未交付定金之前,顯然雙方之間發生違約的話都不需要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