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的地獄廚房。
威爾遜·菲斯克,大名鼎鼎的金並。
他正靠在沙發上,舒舒服服的看著電視裡的實況直播,手中晃著紅酒,時不時的抿上一口。
喬治局長的怒吼聲從電視裡不斷的傳出,瓦龍手持黑金手仗,雙手交疊放在手杖頂端,姿態優雅,宛如貴公子一般。
在他身後,一個體型龐大的胖子正盤腿坐在地上,兇悍十足。
在他面前,左邊的是站在天台邊沿,臉色鐵青的託尼·斯塔克。
右邊的是已經被推下去,被吊在二十二層高空的奧巴代亞·斯坦尼。
“哇哦~”
威爾遜挑著眉頭,感慨萬千。
“現在的年輕人真是好勇啊,還真讓他給幹成了,不簡單。”
“後頭這個胖子可以,這傢伙很壯嘛。”
和瓦龍比起來,他其實更欣賞那個胖子。
威爾遜本人就是個由肌肉組成的胖子,所以他對於特魯有某種天然的好感。
尤其是在特魯也是個壞蛋的情況下,他就很想將這種人才收於麾下。
“我就喜歡這麼壯的胖子,現在的人啊,一個個瘦的和猴子一樣,有什麼意思?”
站在角落裡的靶眼一聽這話,臉色瞬間就變得難看下來,看著電視機的胖子,眼中露出一絲殺意。
他,靶眼,才是金並的心腹和頭號殺手!
無論是艾麗卡,還是其他人,都別想奪走金並的注意力,絕對不允許!
“這什麼黑手組織太囂張了,要不要讓我去幹掉他們?”
靶眼上前一步。
他每次張口都是帶著血氣,整的他好像除了殺人就不會其他事了。
不過貌似事實就是如此,一個神經病殺手,除了幫金並殺人,他也沒有什麼其他的生活娛樂了。
“哎,我們可是良好市民,這種事情和我有什麼關係?”
威爾遜無所謂的聳聳肩膀,攤開雙手,毫不在意。
他是誰?地下世界的黑暗帝王?
不!
他可是紐約的大企業家,實幹家,著名的大慈善家,威爾遜·菲斯克先生,等著再過幾年他還要參與紐約市長選舉的。
“不過發生了綁架案,這麼重要的事情,我不參與一下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