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三樓,我的辦公室裡面。”
此時兩人已經來到了二樓,鄭強繼續說道:“林主任,目前的主要問題是,他們拿出證據證明了這些患病的員工並不是他們的員工。”
林默停下皺了皺眉頭:“不是他們的員工?你是說,簽訂的是合作性質的勞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
鄭強點頭:“不愧是林律師,一眼就看出了問題,沒錯馮黃與員工簽訂的就是合作合同。”
“呵呵,手段挺高明的。”林默冷笑了一聲。
所謂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人身從屬性,簡單來說就是企業必須為其繳納五險一金的員工,也是正式員工。
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勞動法》
而合作關係,從大類上來說簽訂的就是勞務關係。
勞務合同最核心的點就是:雙方為平等民事主體,比如個人與公司、公司與公司之間的合作,都可以是勞務合同。
法律依據是《民法典》
舉個勞務合同巨坑的例子。
用人單位為了避免承擔繳納社保、支付工傷賠償等法定義務。
會讓旗下員工入職前先自行註冊為“個體工商戶”
這樣,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合同的時候,就可以給員工扣上“獨立承包商”或“合作伙伴”的帽子,然後簽訂“承攬”或“合作”相關勞務合同。
一旦合同生效,員工就不是員工,而是合作關係的“個體工商戶”
簡單來說,員工自己也是一個小老闆,與用人公司是合作關係。
員工與公司沒有任何的“勞務關係”存在。
在法律意義上,員工是“獨立存在的”
所以,公司就不用為員工承擔法定義務。
比如在法律意義上,就不用進行工傷賠償。
拿外賣騎手中的一個案例來說明。
某外賣平臺透過第三方合作公司與騎手簽訂合同,會要求騎手自行註冊為個體工商戶,比如“某某配送服務部”。
簽訂合同的時候為勞務合同,外賣騎手是配送部的老闆,名義上與外賣平臺是“獨立承包商”或“合作伙伴”的關係。
說起來很簡單,看上去也很好避坑。
但是面臨找工作的時候,面試者沒有商談的餘地,只有接受或者滾蛋。
因為人太多了,根本不愁招不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