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就是林默之前留的一個坑,想要整一下莫寧康他們五個人。
沒想到,還真給他們整成精神病了。
而新來的辯護律師時間太緊,沒有了解詳細,陷入了林默留下來的思維慣性。
也圍繞著精神病來辯論。
結果一上來,被林默一提醒,就回過神來。
精神病到底要不要承擔責任,主要看的是,在行兇的時候意識是否正常。
如果正常的話,就說明你有明確的殺人意圖。
不管你是之前患上的精神病,還是之後,都會受到法律的審判。
所以莫寧康五人食答辯的行為是無用功。
否掉了精神病的干擾後,庭審就進入了正常的流程。
莫寧康五人那叫一個崩潰啊!
林默:“審判長,從徐翰頭上被錘子鑿出的五個坑洞深淺來看,並不是一個人的發力就能夠完成的,而是五個人分別都錘了一下,才形成的五個不一致的傷口!
你看這個較淺的傷口,就是身材力量較小的劉敦造成的。
這個適中的傷口是......”
林默開始舉證論述。
“所以,五人都參與了對徐翰的擊殺,而且手段極其的暴虐,是衝著弄死徐翰去的!
法醫鑑定,其實徐翰在第一錘的時候就已經暈厥,腦部大量出血。
所以後續四錘補殺,足以見證你們的暴虐程度!
而且,你們是在徐翰教授家門口行兇的。
是為了搶奪資料。
這也構成入室搶劫致人死亡,蓄意謀殺。
所以我申請你們五人死刑合理合法。”
就連審判長此刻也是點了點頭。
這已經是蓄意謀殺,加上還有入室殺人的嫌疑,還有補錘的惡劣手段。
性質已經達到了極其惡劣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