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影片是一個餐館的影片錄影,錄到了蔣段夫婦和施工隊老闆一起進入餐廳包廂的情景。
播放第二個影片,又是將段夫婦一同出入一個餐廳的畫面。
直到第三個影片,都是如此,每一次都不是不同的餐廳,但聚餐的都是兩人。
播放完三個影片後,林默說道:
“審判長,我剛剛從之前的被告的律師的論述中的得知,施工隊老闆說自己和將段夫婦不熟,那麼這幾段錄影如何解釋呢?”
“畢竟他們看上去有說有笑的,雙方非常的熟悉。”
說完,施工隊的老闆臉色黑了下來。
張恆反駁道:“難道吃兩次飯就能夠證明他們很熟,有利益糾纏了嗎?”
林默笑著擺擺手:“我就知道你會說這句。”
張恆愣了一下,什麼意思?
下一刻,林默示意播放下一段錄影。
畫面是對準地板的,但是有聲音,聲音正是蔣段夫婦和工程隊老闆聊天的內容。
蔣段:“今天的情況怎麼樣?還剩下多少刁民沒有簽字?”
老闆笑道:“哈哈,就只剩下幾戶釘子戶了,蔣兄,你的手段可真好用啊!”
蔣段老婆:“噓,小聲點,小心隔牆有耳!”
說到這裡,他們聲音就變小了,彷彿是刻意防別人偷聽一樣。
畫面也在這裡結束。
聽到這則錄影,蔣段夫婦兩人和施工隊老闆都怒了:“你竟然敢偷偷錄我們!”
林默舉手一臉無辜的說道:“沒有特意錄你們哈,這只是我碰巧拿到了影片,正好碰巧錄到了你們的對話而已。”
“你放屁!”蔣父忍不住了,直接指著林默罵道。
林默攤攤手,這些錄影當然是夏靈收集的,而且不是違法證據。
林默看向審判長郭志:“審判長,從這段錄影來看,可以證明蔣段夫婦是和施工隊老闆有緊密聯絡的,而且其中有不少的主意應該都是蔣段夫婦提出的,所以我可以合理的懷疑,他們其實是某種利益共同體!”
被告律師張恆兩眼一黑。
他之前跟張厚才唇槍舌戰,口都說幹了,才把局勢拉回來,向法官證明了雙方的關係很淺。
結果這個林默一來就補充證據,直接殺死比賽。
這是要幹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