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家的晚飯吃得早,六點半不到就吃完了。
江冬陪父母吃完飯就出去。
江父問:“這麼晚了還去哪裡?明天這麼早的飛機,今晚不早點睡?”
“去和譚傑他們聚一下,很快回來,不超八點。”
江父叮囑一句:“今晚喝了酒,就別開車出去,你姐說得對,喝酒後開車人會有點興奮,容易開快車。”
中午想和女婿喝一杯,女婿說夏夏不許喝了酒開車。夏夏當時就說了那麼一句,江父非常認同女兒的話,就沒再和女婿喝酒,不然得女兒開車回家,他可不放心。
所以晚上,兩父子才喝了兩杯。
江父認為男孩子的酒量還是要鍛煉出來,所以江父會陪兒子喝酒。
女婿的酒量就很好,深不見底,沒見過他醉,想試探他底線的人都比他先醉了。
“行。”江冬放下車匙,拿起腳踏車鑰匙走了出去。
江冬到福滿樓的時候,福滿樓老闆認出是江夏的弟弟,立馬迎上去。
上次那一頓訂婚宴,他將每個人都牢牢記住了。
“江同學是一個人來的?還是還有其他人?要包間嗎?”
江冬笑道:“我同學訂了這裡的包間吃飯,姓譚。”
“哦,我知道,就在最外面這個包間,原來是你的同學,我給你們打折。”
“謝謝。”江冬笑著回了句,然後走過去,敲門後推門進去。 樂文
包間裡坐的大多都是從初中開始就和江冬玩得最好的幾個同學,只有個別是關係普通的。
那個個別關係普通的同學就是當初帶他堂妹和葉嫻一起參加同學會的汪洋。
譚傑看見江冬來,立馬招呼他:“快過來坐,你來遲了,必須罰一杯。”
其它同學也起鬨:“上次同學會說好參加,又放我們鴿子!今天必須自罰一杯。”
“一杯哪裡夠?必須三杯!”
“三杯也不夠,你必須一人敬咱們一杯。總放啥們的鴿子!”
“對,一人一杯。”
……
汪洋沒說話,也沒看江冬,只和身邊的同學說話。
他和江冬不熟,大家都知道。
譚傑拿起桌上一隻乾淨的,沒人用過的酒杯,給江冬倒酒。